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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是实行全封闭、卡口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中国所有经济区域中“政策最优惠、通关最快捷、管理最简便、设施最完善”的特定区域,基本具备了以下主要优势特征:实行税收、外汇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出口加工区的基本政策是按照“境内关外”的思路进行设计的。实行税收、外汇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区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按世贸组织规则,国家赋予出口加工区的税收、外汇管理等政策,在所有特定区域内是最优惠的。这些政策的要点包括: 1、进口免税 :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区内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入区退税 : 从境内进入,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所需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和建筑材料等视同出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3、进料保税 : 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4、出口免税 : 国家对区内加工出口的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收付汇手续简便 : 区内机构的外汇帐户,不区分外汇结算帐户和外汇专用帐户。货物由区内运往或者销往境外,不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不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6、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区内企业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除实行被动配额管理商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学武器前体、固体废物及其他国家另有规定的,须按有关规定申领相应许可证配额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7、水电气退税 : 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水、电、气的退税率均为13%,如供应单位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退税率为征收率。
北海出口加工区享受多重优惠政策---多重优惠政策叠加,竞争优势明显。北海出口加工区除了享受国家赋予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以外,同时还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沿海开放城市优惠政策。例如: (一)、加工区内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及国内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加工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享受所得税免2减3,并免征地方所得税 。(三)、对出口加工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产品出口额达到当年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额的7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己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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